縣府最近又下了一道行政命令:同意進用臨時人員代理學校校護請假(一個月內).

1.臨時人員不得支用人事費,核銷時審計單位恐有異議。

2.臨時人員不得擔任具公權力之業務,中央有明文規定。

3.若人事單位限於學校之壓力而同意臨時人員代理校護,若於代理期間因疏失發生學生死亡不幸事件,責任由誰負責?站在法官之前的絕不會是長官.(不符規定之任用導致事件發生.有刑法業務過失之虞)

4.所以囉!人事人員要熟知法律,一切依法辦理,對違法之命令是得提出意見而且可以不聽的.要不然,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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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府日前來函要求國中小學本(100)學年度代理教師要參加8月16-17日的新進人員研習;然而縣府曾函文規定100學年度的代理教師自8月25日起聘。既非學校現職人員,如何派他們去研習?

2.已問過會計人員,非學校現職人員不得發給差旅費。

3.萬一研習當中發生不好的事,如何申請撫卹?

4.各校人事人員若要派遣上述人員去研習,那就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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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學年度兼行政職務教師未休假加班費,除按發放(7月)月份之待遇核給外,若因職務異動導致待遇減少者,應比照年終獎金及考核獎金之發放規定按月數比例核給未休假加班費;另異動當月得以較高之待遇月數計算。

2.又7月份實際上班日數比未休假天數少者,按實際上班日核給調薪後之未休假加班費,剩餘日數再按未調薪前之待遇支給。

3.例:甲師休假日數為30日,扣除強制休假日14日後餘16日可發未休假加班費,惟其七月份扣除請假、例假日後僅實際上班10日,則其中的10日依調薪後之待遇支給,另6日依調薪前之待遇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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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為這學年度的教師成績考核會讓人事人員又減輕很多工作,但因webHR系統程式的問題,導致縣府教師敘薪資料庫有問題,所以今年的考核作業和去年還是一樣,先於該系統預審没問題後,列印考核清冊及相關資料送各所屬輔導老師審核,審核無誤再使用網路報送,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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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還會有人注意我的近期登山動態,還好!本校網站已修護好了,以後要看我的行程或是登山記錄及人事業務葵花寶典可藉由下列網址看到.

今年縣府的教師成績考核作業流程有點異動,當然是越來越方便,我們更希望終有一年會進步到無紙化,這才是人事人員的福利,至於流程異動有那些,在六月份的人事人員研習會上將會說明,所以没必要的還是不要請假,最好,研習當日就可以完成今年的考核作業.

http://www.icjh.cyc.edu.tw/icjh1/person1/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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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近期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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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縣府要求各機關學校人事機構應要求同仁使用自然人憑證進入E_CPA網站校對個人之資料,其操作要領如下:

1.要求同仁至戶政事務所申請自然人憑證.

2.指導同仁使用其個人之帳號密碼進入E_CPA人事服務網.

3.選擇[我的專區]/自然人憑證上傳功能鍵,將自然人憑證上傳.

4.離開E_CPA人事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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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銓敘部網站下載考績媒體資料存放於桌面:

1.進入webHR人事資訊系統/考績子系統/年終辦理考績/考績資料轉入
2.按〔瀏覽〕鍵找出下載之考績媒體資料
3.按[上傳]鍵
4.勾選各受考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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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數次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所得率計算終於2月1日拍定,最低25年80%,最高35年90%,但聽說還有下一版的修訂正在協商中。

2.教育人員退休所得是否包含導師費、兼行政職務加給,好像又要改回來了,所以退休教師有上項經歷者,仍請各人事人員及早準備資料,以備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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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webHR人事資訊系統辦理人員調動,自100年起,調離人員均應於當天或提前一天辦妥離職作業並以特定人員身分上傳人事服務網A1系統,若為縣內調動,不必於A1系統內使用稽催功能,直接以電話通知新(舊)機關人事人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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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知預定自100年1月1日起,退休教育人員支領月退休金者比照公務人員同日調整優存金額一事,因教育人員退休法仍卡在立法院未三讀通過,其適法性仍有疑義。人事人員應事先向退休教育人員說明,近期要求回存優惠存款之措施僅為備用,仍應待正式公文抵達後,該調整案始正式實施,唯是否追溯至1月1日起施行,亦得等待該公文之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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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業奉總統公布定於100年1月1日起施行。人事同仁應向所屬公務員及退休公務員宣導相關修改事項。
2.教育人員退休法修正案業送立法院審議中,因未三讀通過,仍請人事同仁向各退休教師及在職之教育人員宣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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