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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縣府要求各機關學校人事機構應要求同仁使用自然人憑證進入E_CPA網站校對個人之資料,其操作要領如下:
1.要求同仁至戶政事務所申請自然人憑證.
2.指導同仁使用其個人之帳號密碼進入E_CPA人事服務網.
3.選擇[我的專區]/自然人憑證上傳功能鍵,將自然人憑證上傳.
4.離開E_CPA人事服務網.
5.插入自然人憑證
6.進入E_CPA人事服務網/點選[使用自然人憑證進入]
7.點選[應用系統]/點選[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校對個人之資料,若有不符者,可於正確欄位輸入正確之資料.
8.人事人員適時進入該網站檢查同仁使用該網站情形,若發現有資料修改情形,應要求同仁舉證,經查無誤者,進入webHR人事資訊系統校正維護即可修正錯誤(異動)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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